教育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4月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且能启智增慧。
同时,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应每学年推荐一次,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APP开发业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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